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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了很多天,一直没有再见到那个女人。
夜里,我躺在破旧的木床上,透过窗户上的几根木橛子,望着天边最遥远最黯淡的那颗星发呆……我住的是一座干打垒的土房子,旁边就是羊圈。
那羊圈很大,散发着浓郁的腥臊味。
我就在那气味里吃饭、睡觉、想心事。
我的连队位于格日傲都公社,离我三里远。
连队有一辆勒勒车,一周来一次,给我送粮食,蔬菜,珍贵的信。
我给远方的朋友写信,说:蓝蓝的天上白云飘,白云下面马儿跑,挥动鞭儿响四方,百鸟齐欢唱……其实,这里连燕子都没有。
它们没有力量背着那么大的春天,再飞到这么遥远的地方来。
那时候我还小,我很想家,可是那戈壁草原一万年也走不出去。
在那样的荒凉之地,寂寞之地,惊恐之地,任何人都会变得多愁善感起来。
悲凉的情绪顺着星光流淌下来,压迫我单薄的心灵。
我经常想,有一天我会死的。
按照我们汉族人的习惯,我死后,应该在头顶点一盏长明灯。
我没有。
不过,我的骨殖会燃起磷火,那就是我的长明灯了。
我自己烧自己。
您见了,千万别害怕。
我走不动了,我在戈壁草原上倒下来。
经过很多年之后,我渐渐就变成了那个比牛小比羊大的骷髅,两个有眼无珠的空洞,冷冷观望着路过的马群。
时光之河从我身边潺潺流过,而我躺在岸上,它不会再带走我了。
某年某月某日,另一个流浪的汉人路经于此,远远看见蓝色的磷火一闪一烁,一定以为,那就是星光了……星光被夜里的大风刮得无影无踪。
戈壁草原的风出乎你的想象,那是一万个恶魔在狂呼。
我梦见了她。
她说,她根本不存在,她就在我的望远镜里。
或者说,我的望远镜是个放映机。
她说,她甚至不在我的望远镜里,就在我的眼睛里,我把她投影到了望远镜里。
她说,其实,她是在我心里……最后,她笑嘻嘻地说:“这片草原就是你的心。
因此你会遇见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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